“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所以,这种服务提供方式,往往要借助于远程通讯手段,或者就是远程通讯服务本身。 例如,你要并购美国企业,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向美国律师事务所咨询有关法律,美国律师将相关文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诉你,并收取约定费用。这就构成了服务的进出口。 跨境提供可分为被分离服务贸易(Separated services)和被分离生产要素服务贸易(Disembodied services)两种类型。 被分离服务贸易类型中的服务与货物一同在出口国生产,经过国际间的交易在进口国消费。保险和金融服务就是国际间的交易可以通过通讯手段进行的服务。被分离生产要素服务贸易是指在提供服务时,并不需要所有要素都移动,可能有一种要素,比如管理,位于母国不动,但可以通过信息通讯技术提供服务,以强化海外生产要素。 跨境提供的方式还有国际电讯服务,国际咨询服务、远程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中的各项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