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贵州省 2014 年“百千市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 年 6 月 11 日
贵州省 2014 年“百千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府发〔 2014 〕 10 号)精神,加快全省商贸流通设施建设,结合商务工作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围绕全省“ 5 个 100 ”工程,按照 “ 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促进居民消费 ” 的要求 ,以实施 100 个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和 1000 个乡镇、社区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商贸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市县、乡镇、社区、园区的商品 市场体系, 促进全省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
(二)实施重点。 一是 启动实施 100 个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 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和改造, 培育一批结构与布局合理、建设与管理规范、区域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的省级示范市场,带动和引导全省商品市场全面创新、设施完善、优化服务和规范经营 。 二是 启动实施 1000 个乡镇、社区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以 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建设改造一批县乡 农贸市场、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 农村 超市、社区农贸市场、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 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商贸流通设施 ,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 促进消费增长 。
(三)工作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按照经济规律建设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政府政策扶持,多渠道筹资建设的原则。
(四)工作目标。 2014 年,在各地建设 改造的 农产品、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市场中,力争培育 20 个省级示范市场;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力争建设改造 200 个乡镇、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商贸流通设施;全省 商贸流通领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87 亿元,同比增长 30% 。到 2017 年,全省力争 培育 100 个省级示范市场,建设改造 1000 个 乡镇、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商贸流通设施 , 初步建立 覆盖全省市县、乡镇、社区、园区的商品 市场体系 。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 农产品市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 13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发〔 2014 〕 60 号)精神,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业态多元、互动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 列入国发 2 号文件的 贵阳花溪农产品、遵义虾子镇辣椒以及黔东南榕江、黔南独山、黔西南册亨蔬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展一批中药材、茶叶、酒类等专业市场。 推进现有 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加强市场 物流配送、冷藏储运、废弃物处理、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等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市场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功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强市场交易厅棚、冷藏保鲜、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消费环境。 选择、推荐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申建国家农产品骨干网络,提升市场功能, 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 积极申建国家农产品冷链示范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初加工、储存等设施建设,发展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 选择、推荐 有条件的城市申建国家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建设改造一批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201 4 年,在各地建设改造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中,全省重点培育 11 个省级示范市场; 贵阳、遵义、黔东南、黔南等 农产品产销衔接链条建设试点地区, 要全部 完成 18 个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建设。
(二)积极推进 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市场建设。 推进现有钢材、煤炭、农资等生产资料市场升级改造,提升物流配送、流通加工、价格发布、金融服务、信息引导等综合服务功能,培育一批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建材、家电、 装饰、 家具等工业消费品市场升级改造,完善仓储、配送等配套设施,提升市场展览展示、信息集散、价格形成、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一批具有品牌优势的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推进再生资源市场建设, 加快贵阳、遵义、安顺再生资源体系试点项目和六盘水、铜仁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二手车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 2013 年第 3 号),加快制定贵州省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培育发展商品现货市场。 201 4 年,在各地建设改造的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市场中,全省重点培育 9 个省级示范市场,发展一批生产资料、农产品等 商品现货市场 。
(三)积极推进 农村商贸流通设施建设。 以县为单位, 鼓励和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向 100 个示范小城镇、 100 个产业园区、100 个特色旅游景区和建制前的 927 个区镇延伸营销网络,领办建设改造一批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超市,发展连锁经营。以 100 个示范小城镇和建制前的 927 个区镇为重点 ,建设改造一批县乡农贸市场。积极申建 国家特色商贸示范镇试点,争取建设改造一批以物流配送功能为主,兼具商品零售、餐饮、文化娱乐等功能的 乡镇商贸服务中心, 积极打造 乡镇微商圈, 促进乡镇服务业集群式发展 。 推动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转型升级, 加快农家店信息化改造, 发展一网多用和多种经营, 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201 4 年,全省规划建设改造 110 个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 县乡农贸市场、农村 超市等农村商贸流通设施 , 力争 完成 25 00 个 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任务;争取一批 乡镇商贸中心进入国家特色商贸示范镇试点 。
(四)积极推进社区商贸流通设施建设。 以城市社区为重点,结合 “ 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 ” 为主题的 “ 双进工程 ” ,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到社区设立中小超市、便利店、菜市场 ( 店 ) 、早餐店、药店、维修店、邮政局 ( 所 ) 、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电信营业厅 ( 代办点 ) 、社区书屋等便民商贸服务网点,发展一批集商品配送、商品零售、餐饮、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 , 打造 15 分钟社区便民服务圈 。认真落实 “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积极争取将新建小区农贸市场、 菜市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农产品零售网点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纳入小区建设规划,加快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 201 4 年,全省规划建设改造 90 个社区商贸服务中心、农贸市场、 菜市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社区商贸流通设施。
三、计划安排
2014 年,全省计划培育 20 个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规划建设改造 200 个乡镇、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商贸流通设施。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市州 |
2014 年计划 |
工作目标(到 2017 年) | ||
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 |
乡镇、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商贸流通设施 |
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 |
乡镇、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商贸流通设施 | |
贵阳市 |
3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2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5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5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3 个 |
130 个 |
遵义市 |
3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2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5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5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3 个 |
130 个 |
六盘水市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18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8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9 个 |
80 个 |
安顺市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19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9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9 个 |
80 个 |
铜仁市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5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5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3 个 |
130 个 |
毕节市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0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0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0 个 |
100 个 |
黔东南州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5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5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3 个 |
130 个 |
黔南州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0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0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0 个 |
100 个 |
黔西南州 |
2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1个。 |
20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0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10 个。 |
10 个 |
100 个 |
贵安新区 |
|
1 个(县乡农贸市场、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 农村 超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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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 |
仁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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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县乡农贸市场、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 农村 超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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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 |
威宁县 |
|
1 个(县乡农贸市场、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 农村 超市等)。 |
|
5 个 |
合计 |
20 个。其中农产品示范市场 11 个,生产资料或工业消费品示范市场 9个。 |
200 个。其中农村 商品配送中心、 乡镇商贸中心、县乡农贸市场、 农村 超市等 110 个,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社区农贸市场、社区 菜市场、社区生鲜平价直销店等 90 个。 |
100 个 |
1000 个 |
四、建设标准和方式
(一)建设标准。 “ 百千市场工程 ” 项目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和改造。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 二手车交易市场, 分别按照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19575-2004 )、国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22128-2008 )》和 商务部 《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建设和改造;农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农村超市、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点)等商贸流通设施,分别按照省商务厅印发的《贵州省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试行)》、《 贵州省 2013 年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乡镇商贸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试行)》、《贵州省 2013 年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 直营农村超市建设与改造规范(试行)》、《贵州省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建设标准》和《贵州省 2013 年 社区平价生鲜直销店(点)建设管理标准(试行)》建设和改造;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 社区商贸服务中心等 建设标准另文印发。
(二)建设方式。 “ 百千市场工程 ” 项目 按照 “ 省级统一部署、各地组织实施 ” 的方式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采取企业自筹、招商引资、 鼓励社会各方资金投入 等途径解决。 对建设改造后达到有关建设标准的农产品、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市场,由省商务厅授予 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牌匾,以示奖励;对符合中央、省级和各地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要求的 “ 百千市场工程 ” 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另文印发。
五、 工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 “ 百千市场工程 ” 是加快商贸 流通设施、完善商品 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流通设施完善了 , 流通渠道通畅了 , 商贸流通业才能繁盛 , 商贸流通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才能体现。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 高度重视 “ 百千市场工程 ” 工作 ,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 周密部署。要会同有关部门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定,加强对本地 “ 百千市场工程 ” 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 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计划安排,结合本地实际, 抓紧制定 “ 百千市场工程 ”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特区) 、乡(镇)、社区和项目单位,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强化考核 。 要 明确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 “ 百千市场工程 ” 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积极争取 县(市、区、特区) 、乡(镇)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支持,将 “ 百千市场工程 ” 重点项目纳入本级层面重大项目予以推进。
(三)积极拓宽项目建设渠道。 充分利用现有中央和省级内贸专项资金,全力支持 “ 百千市场工程 ” 建设。 各地 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内贸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加大对 “ 百千市场工程 ” 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 “ 百千市场工程 ” 项目纳入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库,通过 “ 走出去 ” 、 “ 引进来 ” 等方式,大力引进外来投资者参与“ 百千市场工程 ” 建设;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本地经济社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优势、特点,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 百千市场工程 ” 建设。
(四)强化 规划引导。 各地 商务主管部门 要 认真落实《贵州省现代流通业发展规划》,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范围扩展到 100 个示范小城镇、 100 个产业园区和 100 个特色旅游景区,按照 规划 合理布局 “ 百千市场工程 ”项目 , 构建发展协调、布局合理的商品市场格局。要加强与建设、规划等部门合作 , 做好商业网点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的衔接。 2014年,各地要全部完成县级以上城市和 60% 县(区、特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全面启动 100 个示范小城镇、 100 个产业园区和 100 个特色旅游景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 “ 百千市场 ” 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 “百千市场工程 ” 项目建设调度制度,根据工作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对 “ 百千市场工程 ” 重大项目和列入国发 2 号文件的贵阳花溪农产品、遵义虾子镇辣椒以及黔东南榕江、黔南独山、黔西南册亨蔬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要进行重点服务、重点跟踪督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早日竣工并投入使用。要加强项目运营后的管理和督查,完善管理方案,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并发挥实效。
(六)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建立全省 “ 百千市场工程 ” 工作联系和通报制度,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各地 “ 百千市场工程 ”建设情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地 “ 百千市场工程 ” 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定期(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商务厅将不定期对各地 “ 百千市场工程 ” 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力、进度缓慢、管理混乱、把关不严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实施效果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高、工作进度快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大下一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