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我市利用外资规划及吸收外商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或审批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及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落实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港、澳、台的具体经贸活动安排;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牵头外派劳动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申报和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多、双边无偿经济技术援助;拟订我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的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支持开发区开展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开放型经济等工作;承担所管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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