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474909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征求《关于促进夜间经济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文 号: |
关于征求《关于促进夜间经济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西秀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黄果树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把安顺市打造成一流旅游城市、黄果树打造成世界级旅游景区的重大部署,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城市经济新增长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我局草拟了《关于促进夜间经济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在8月4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收文员密钥,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附件: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夜间经济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安顺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7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夜间经济聚集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把安顺市打造成一流旅游城市、黄果树打造成世界级旅游景区的重大部署,为推动我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消费市场繁荣,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一流旅游城市为导向,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提升夜间消费便利程度,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夜间经济对全市消费经济的拉动作用,展现秀美之城夜间魅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统一引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夜间经济区域空间,分类规划、培育各区域的业态板块,形成一批夜间经济场所和项目。立足现有特色资源优势,聚焦、挖掘旅游城市夜间消费新动能。坚持以特色餐饮为基础,以旅游为带动,以购物为支撑,以政策为保障,培育夜间经济发展载体。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在全市首批打造3-5个夜间经济地标,规划建设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体现地方饮食风味、满足旅游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旅游城市形象的特色商业街区和消费场景,丰富老百姓生活娱乐形态,使全市夜间经济产业链不断完善,消费场景和模式更加丰富。
(一)打造夜间经济地标。结合全市现有商圈布局和商业基础,支持打造2个市级夜经济消费中心,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在儒林路、顾府街老城区核心商圈打造以老安顺风貌跨界融合现代都市夜游夜购的夜经济聚集地,形成具有创新引领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示范;以世界旅游目的地黄果树景区为主体,拓展游客消费空间,优化游客夜游夜娱夜食体验,大力推动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的夜间经济消费氛围。同时围绕娄湖公园、虹山湖公园、苗岭屯堡古镇、好吃街、万象城、金星天下城等区域打造3-5个“夜安顺”网红打卡地标,大力开展夜间文化演艺、体育健身、购物餐饮、旅游休闲、体育健身、文化演艺等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夜间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西秀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黄果树管委会)
(二)升级夜间经济商圈。依托新天地、清水湾、国贸塔山广场、南马广场、大润发等城市黄金地段和商业综合体,首批升级5个夜间经济商圈,集中发展夜间经济服务业,提升夜间购物吸引力和餐饮美食吸引力,提升夜间经济消费品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西秀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培育夜间经济生活圈。除两城区以外的其余各县(区),根据自身有夜间消费习惯的区域特点,培育首批1-2个夜间经济生活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丰富夜间生活服务圈经济业态,提升居民夜间消费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夜间经济区域空间布局。全市重点围绕夜间市民活动集聚、游客集中、创新创业活跃,对居民生活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区域,结合实际、因势利导科学规划发展夜间经济的重点区域和街区、商圈,并精心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丰富消费业态,提升夜间文体服务效能。鼓励文化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主体延时服务,在老城区、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等区域培育夜间文化体育项目,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主体延时服务,鼓励健身房、瑜伽馆、舞蹈室、游泳馆等延长经营时间,推动公园、广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丰富群众夜间娱乐生活,依托本地娱乐场所聚集区、街区,建设具有酒吧、休闲娱乐等功能的夜市,促进深夜影院、书店、实景演出、街头艺术表演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增加服务配套,促进夜间商旅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强的多元化夜游项目,开放夜间主题游乐或延长开放时间,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强的夜游项目,释放夜间消费潜能。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多彩万象城、虹山湖项目周边引入文化演出载体,增加夜间文艺演出、地摊购物等聚集元素,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做好夜间购物、餐饮配套服务,为外地游客提供更丰富的“夜安顺”体验。(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西秀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黄果树管委会)
(四)鼓励延时经营,便利群众夜间生活消费。鼓励餐饮、零售、商店等商业场所延长营业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夜间促销活动,引导、支持社区小超市、菜店、水果店推出夜间打折让利活动,满足居民夜间购买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支持智慧发展,打造“互联网+夜间经济”。提升重点消费场所免费WIFI覆盖率,加大与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力度,推出城市“夜经济消费地图”,借助大数据平台,向消费者和游客精准推介我市涵盖夜食、夜游、夜健、夜赏、夜娱等方面的夜间消费项目和热点地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六)完善配套设施,推动环境整治和亮化。在充分评估基础上将夜间经济地标、商圈、重点区域纳入城市环境整治和亮化绿化工程重点,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提升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适度放宽对夜间经营商户灯饰、牌匾、广告设置的审批核定,简化有关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提升夜间相关管控能力,适度放宽夜间外摆管制。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推动安全、消防、救援等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提高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夜间经济重点区域警务设置,加强对重点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夜间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适度放宽夜市街区的广告促销、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由安顺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实施。各县(区、管委会)对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统筹推进,着力解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鼓励各县(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对商圈公共设施、夜游产品开发、促销费活动等繁荣夜间经济的有关措施给予支持,以各级政府名义主办的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间经济系列宣传和推广,引导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习惯,积极参与各项夜间经济活动,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消费。